南方日報訊 (記者/牛思遠 實習生/姚永梅 通訊員/石耀軒)筆者2月20日從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瞭解到,《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食品生產企業飛行檢查工作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日前已經印發。今年,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針對全省所有生產、流通、餐飲環節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開展不定期、突擊性的監督檢查。
  據瞭解,飛行檢查是指監管部門依據《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對企業開展不打招呼的不定期、隨機、突擊性的監督檢查。根據《規定》,飛行檢查的對象不僅是食品生產企業,而是包括了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管理職責範圍內的全省所有生產、流通、餐飲環節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
  其中,納入飛行檢查重點對象的包括重點產品、重點區域、重點問題和大型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監督抽檢或風險監測不合格的單位,被媒體曝光或投訴舉報存在嚴重食品安全隱患的單位,以及有過違法生產經營記錄、容易發生超範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和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的單位等。
  《規定》明確,從企業的許可條件保持情況及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到生產經營場所、設備的配置;從材料進貨、產品生產到產品檢驗整個質量安全的控制過程,都是飛行檢查的內容。非食用物質和食品添加劑的使用,以及餐廚廢棄物生產加工、經營回收食品等現象都是飛行檢查的重點。
  為保證檢查的實事求是和客觀公正,飛行檢查採取不打招呼的突擊檢查方式。不提前通知被檢查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所有飛行檢查組成員到指定的地點集中,統一前往檢查。同時通過拍照、錄像、調查詢問、複印相關資料等方式,進行取證工作。並將檢查情況、記錄表等企業相關證據資料上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同時通報企業所在地市監管部門。由此促進食品安全問題的解決,督促企業的整改,以及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處置。
  值得註意的是,《規定》特別指出,針對投訴舉報或媒體披露的問題,飛行檢查組將會核實情況,查找潛在的食品安全問題和風險,並督促企業開展自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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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印本頁責編:周選彬  (原標題:粵將更多採取突擊方式檢查食品安全生產經營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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